第六十二章、阳光之南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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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iv id=center_tip> 詹姆斯在穴居人的洞穴里呆了三天,养足了精神才离开。

他还有远方去征服。

这三天内他带领着小猴子们猎到了不少凶兽,这也让小猴子对他的离去很不舍,撒唧唧撒唧唧的呼唤着,跟着走出洞穴很远。

尤其是母猴子们,她们还在幽怨这位强大的存在,不在她们的身体里留下生命的种子。

对这群臭烘烘却表现得很可爱的小猴子们,詹姆斯很喜欢。

尤其是在相处中,他很意外的发现这群穴居人有神奇的方向感——哪怕是在黑漆漆的洞穴与地底下,他们都能准确的辨认方位。

这也让他觉得这群黑皮猴子很有价值。

比如,当爱因斯克家族与另一个火神大主教家族开战的时候,让这群穴居人挖出一条出口在城堡内部的地道,将会左右一场战事的走向!

当然了,这是以后再操心的事。

至少在他没有突破强者桎梏、能活着返回爱汀城之前,一切都还为时过早。

因而,在离别之际,他走到穴居人首领的前面,将自己的长匕首塞入对方手中并高高举起,大声喊了一句撒唧唧,带动了所以穴居人的高呼后,然后才转身头也不回的远去。

对此,小猴子们很开心,但也随着詹姆斯的身影消失而变得失落。

“撒唧唧!”

突然,小猴子们的首领高呼了一声。

他用长匕首劈下一颗钟乳石,快速雕刻出一米见高的小石雕,从轮廓和身材比例来看是一名人类。

撒唧唧!

所有的小猴子都兴奋了,他们将这个小石雕当成了詹姆斯的化身,和那个很像男根的钟乳石放在一起每天顶礼膜拜...

可怜的詹姆斯,相信他知道了以后一定会后悔把长匕首送出去了。

一个人的旅程,很难计算时间的流逝。

詹姆斯不知道是过了三十天,还是四十天,反正冬季已经过去了,因为每隔一天阳光都会变得炙热一些了。

他的身上携带的盐巴早就用光,伤创药也没有了,上身的衣服早就破烂不堪,连那张岩斑猞的毛皮都破了好几个洞。

最致命的是他大腿三天前受的伤到现在还没有好。

那是被一群狼留下的。

一共十三只,大小和洛基达然狼长得差不多,只是眉间到鼻子没有一条白毛线。

詹姆斯也没有让它们好过。

当场宰了八只,还砍废了两只,剩下三只逃之夭夭。

大腿上的伤是明显大出一圈的头狼咬的,没有伤到骨头,却留下四个深深的伤口,在炎热的夏天里不停的化脓。

没有了伤创药,也意味着伤口无法结痂。

他的心情很糟糕,一只伤腿带了很多不便,尤其是捕猎。

连一条很弱小的无毒蛇都追不上,只能饥饿难耐的、眼睁睁的看着它优哉游哉溜走。

作为爱因斯克家族的继承人,他这辈子都没有如此弱小过。

失去了实力,再光鲜显赫的头衔也帮不上一丁点忙。

这点他早就知道了。

只是第一次感悟得如此之深。

该死的!

伤口的周围已经开始腐烂了,闻起来像放久坏了的奶酪,而且他觉得自己也有点头昏眼花了。

这是个很危险的信号。

如果他再想不出办法处理好伤口,有可能就再也见不到妻儿了。

他努力想起妻子和两个儿子,让亲吻着他们的额头道别的场景就如昨天;偶尔也会闪过拉斐尔老头子的严峻面孔,和父亲酒色过度的死鱼眼袋,还有一直深居在爱汀城里心思很单纯很疼爱自己的母亲。

变得滚烫的脑袋,不停跳动的脑门青筋,只有想起家人才能减轻一点痛苦。

才能激发自己求生的本能。

斜斜躺在长满碧绿水草的小溪畔,他沉醉在回忆中,直到泡在溪流里的小腿传来疼痛才将他拉回了现实。

深入水中的小腿与脚面上,满满都吸附上了水蛭。

密密麻麻的一层,画面不是一般的美丽。

他睁着充满血丝的眼睛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才轻轻的说了一声,“也许,该死的火神也不想我死在这里...”

拖着伤腿蹒跚上岸,找了一块干燥的地方升起火堆。

充分的光照,让这里的枯枝很干燥,所以火堆很快就燃烧得很旺,不一会儿就留下了不少红黄色的炭,幽幽的冒着白烟,他便一把直刀埋在了炭火中。

这时候詹姆斯才开始抓小腿上的水蛭,一只一只细心的放在了大腿伤疮口,看着这些贪婪的吸血鬼将脓血慢慢的吸走,让发臭的烂肉变得苍白。

做完了这些,便用另一把直刀小心的剜去烂肉,另一把烧红的直刀从火堆里抽了出来。

我是一名爱因斯克,我不该死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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