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阳光之南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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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iv id=center_tip> 这是一片卡斯特地貌,视野所致皆是石峰林立,脚下一个不留神就有可能坠入深深的溶洞中。

因为南方丰沛的降雨和地下水经年累月的渗透腐蚀,导致了这一奇特的地形。任何人孤身在这里都会感觉沮丧,但詹姆斯除外。

他告别妻儿,孤身越过精灵族的耳语之森,前来阳光之南寻找突破强者桎梏的契机已经一个月了。

但他整整花费十七天才走出了森林。

这是一趟十分糟糕的经历。

在旅程里有好几只伪装得很好的独角森蟒差点一口吞了他。

有铺天盖地冲着他爬过来的大如拳头的红色蚂蚁,只因为他一个不小心踩到微微坟起的草地。

还有一次在小溪边洗去一身疲惫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小腿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携带了一只硕大的吸血虫,它的身体已经肿得两根手指那样粗。

当然,詹姆斯很仁慈的用信仰的方式,在火堆中净化了它。

如此让人心情变得糟糕的事情还有很多,咬一口痒上好几天蚊子或者一口就致命的蜘蛛.....好吧,就让这些不好的记忆都留在可恶森林吧。

这里虽然荒凉,但能惬意晒太阳的感觉真好。

不像那密不透风的森林里,就连无孔不入的阳光都无法将恩泽普及。

走出耳语之森的詹姆斯,完全没有形象的大字型躺在岩石上,眯着眼睛感慨。

他身上带的小包裹里面已经快空了。

盐巴最多只能撑十天,伤疮药只够用两次,至于备用的衣服早就各种意外中破损撕裂了。还好,背上的两把直刀还在,腰间上的长匕首依然锋利。

南方的阳光,即使是在暮冬时节也很强烈。

这时候如果有一点微风拂过,就会让晒太阳的人儿感恩上苍的仁慈。

但是詹姆斯却不领情,一个鲤鱼打挺就站了起来,迅速的拔出了双直刀。

他特地挑了个下风口晒太阳,每一阵清风的来访,都能分辨出是阳光的芬芳还是危险的来临。比如这阵风掺杂了一些别样的气味,凶兽的味道。

詹姆斯从十七岁成为高级战士以后,走南闯北到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奇离古怪的事情和物种,但是他真没有见过高达两米的猫。

在他的脑海里,猫是一种没有威胁的动物。

无论是长着尖锐獠牙的野猫,还是被剪去爪子抱在贵族小姐怀里的家猫,只要一颗小石头都可以送入死神的怀抱。

而眼前的这只,显然不在常理之内。

这是一只岩斑猞,花白相间的毛皮让它和岩石融合在一起,集善伪装。

如果不是刚好一阵风带来了它的气味,詹姆斯还真发现不了匍匐前进的它。

詹姆斯暗道了声侥幸,做好了搏杀的准备。

也许是被猎物发现了的关系,岩斑猞站了起来。

它的尾巴很短,四肢粗长而矫健,头顶上耸立着两只耳朵,尾端有如钢针般尖锐的黑色簇毛。两颗獠牙很苍白,几乎和詹姆斯的手掌一样长。

阳光之南在精灵族口中的称呼是“遗弃之地”,寓意着这里拥有太多危险,不适合亚人族与人族生存。

不过,眼前这只岩斑猞对于詹姆斯而言,还谈不上危险。

虽然它的粗壮的四肢赋予了快如闪电的速度,每一次发起进攻,在詹姆斯的眼里都只是一道灰白色的光影,但詹姆斯每一次都能横刀将它逼退。

两者的实力并不在一个层级上。

这只岩斑猞长得很唬人,实力大致相当于人类战士巅峰境界,对詹姆斯的威胁不大。

所以,带着好奇心理的他一直都有所保留。

毕竟他还要走向更南、更远的地方,熟悉一下这里凶兽的战斗方式很有必要。

比如,以后如果遇上更强大的岩斑猞,今日的经历说不定让自己拥有了逃命的希望。

当然了,在生死搏杀中放水,是不会好果子吃的。

不过一刻钟,詹姆斯的身上已经有了好几道抓痕,鲜血从伤口渗透染红了破损的衣服。

该死的!

这是我最后一套衣服!

詹姆斯有点生气了,在一个传承了上千的显赫家族中长大,对仪表很在意的他收起玩戏的心理,聚精会神要给惹怒他的畜生送上致命一击。

双方都认真了,战斗就变得很血腥。

不过陆续出现的伤口,都是在岩斑猞的身上。

虽然它的速度真的很快,却难不倒搏杀经验十分丰富的詹姆斯。

管你速度有多快,我只想将你的头颅砍下来。

詹姆斯这种直取要害的战术,让善于偷袭而不善于正面搏杀的岩斑猞很被动。

它的爪子有无数次机会让眼前两只脚走路的家伙增添伤口,但代价却是要被闪着冷光的钢铁砍在脑袋上。

它相信自己的脑袋比不上钢铁坚硬。

所以当肋下又一次被划了一道伤口以后,它决定退缩了。

饿一顿不会死,这么纠缠下去会死。

它对自己的速度很有信心,眼前两只脚走路的家伙赶不上它的。也正是因为这个信心,让史上死得最悲催的岩斑猞诞生了。

当它转身逃跑的时候,知道追不上的詹姆斯,直接将手中两把直刀都抛了出去。

速度比逃跑的岩斑猞还要快。

一把差之毫厘的擦着它的前肢扎入了被腐蚀的岩石中,力量很大,直至刀把柄。

另一把就岩斑猞疯狂变得疯狂。

因为近一米的刀身,直接从它的下体洞入了体内。

这种惨无人道的遭遇,让它疯狂的嚎叫着,原本高速向前的四肢死命的挠着脚下的岩石,锋利的爪子刨下很多石屑,长满尖牙的大口也在没有目的的啃着石头,试图转移来之后庭的疼痛。

疯狂了挣扎了近一分钟,它才迎来了解脱。

詹姆斯看着在痛苦挣扎中死去的大猫,感觉自己背后腰部以下都凉嗖嗖的。

火神在上,他真不是故意的。

抛直刀的时候瞄准的大猫的后腿,就是手滑了,扔高了一点......

“撒唧唧...撒唧唧...”

没等詹姆斯为大猫哀悼多久,身后便响起了漫山遍野的声音。一群身高只有一米五的黑皮猴子跑过来,将他围了起来。

这些黑皮猴子浑身只有下身裹上了兽皮或者树叶,裸露的肌肤被南方的阳光晒得黝黑,上面还有不少不知道多少天前粘上的泥土,散发着恶臭。有的手里拿着磨尖了用火淬的木棍,有的在木棍上绑了一块石片。

如果不是他们长着一张人脸而不是狗头,詹姆斯甚至认为这是一群狗头人。

的确是人脸,虽然很像猴子,还长着毛。

好吧,这些小猴子,是穴居人。

智力还没有完全开化,有着原始崇拜的穴居人。

他们把詹姆斯围成了一圈,隔着十米的距离。后者松了一口气,很淡定的将手中的匕首别回腰间,无视自己被一堆武器指着,如果那些木头能被成为武器的话。施施然的走向死去的岩斑猞,伸手把两把直刀拔了出来,还将其中一把在尸体上擦了擦血迹。

“撒唧唧...撒唧唧...”

一只稍微强壮一点的黑皮臭猴子似乎是首领,脑袋上插着几根鸟羽,张开嘴巴就大声叫了起来。和之前包围詹姆斯的声调不同,这次撒唧唧声音中带着一丝惊恐和臣服。

“撒唧唧...撒唧唧...”

紧接着,所有的小猴子们都叫了起来。

还在第一只出声穴居人的带领下,扔掉手中乱七八糟的武器,跪下了下来,朝着詹姆斯顶礼膜拜。

呃,什么情况?

詹姆斯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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