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比谁恶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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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声断断续续持续了一炷香的时间,待止,又等了半柱香时间,墙下闲蹲的隼大隼二站起身,往里走去。

穿过黑漆漆蜿蜒数十丈的石道,在看到前方亮光的地方停下脚步,站在黑暗里,喊了一声:“大佬,隼大隼二回来了。”

片刻后,洞府里传来含糊一声,道:“进来。”

谢芷正没精打采的坐在床边,两手支着床沿,赤脚踩在沁凉的岩石地上。他身上穿着一件陈旧的淡青色长衫,布料堆叠在膝盖上,露出两条修长的小腿,洞内虽灯光昏暗,可那两条腿却白的发光。

他的身形比上回见还要清癯三分,眉眼鼻唇皆瘦的单薄,面容平庸无亮眼之处,且眼眶红肿,带着一副病怏怏的气质。

隼二心脏猛地一坠,心中暗自寻思,三月不见,界主的容貌……好像又变了。

他记得两百年前无定界刚成立时,大佬还是个容色艳绝的美男子,瞧着人时叫人面红心跳,哭起来也不显得娘唧唧,美人嘛,梨花带雨才是滋味。

可是这两百年里,他像一块日久天长被河水冲刷的石头,五官缓缓变化了形状,从前的艳色逐渐消退,直至今夜的平平无奇。

修道之人(无论魔修还是道修),因为并未成仙,所以容貌身体都会改变,也会老会死,只不过比普通人漫长了很久很久,但是一个人的长相在百年之间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这是绝无可能的。

那只有一个答案,大佬自己操控了自己的容貌变化,可是因为什么呢?

隼二想不通,他脑袋粗苯,从未想通过大佬一言一行中所蕴含的深意,所以他也从不为难自己,只是心中生出一个担忧,大佬可不能再变下去了,再变下去,就要从普通人的样貌变成丑八怪了。

隼大已经开始禀告正事,道:“大佬,修真大会还有十日召开,各路人马都已在路上。诸暨派少主现在栖雾山,磐安派副掌门楚二顺已行进到孤落镇,还有两天就能到青城山。”

谢芷漫不经心的踢了踢脚,粗糙的岩石磨着脚心很舒服,问:“你说,杀他们两个谁合适?”

隼大的眼睛里闪烁着嗜杀兴奋的光,道:“谁能让他们疼,就杀谁。”

谢芷饶有兴致的问:“那谁能让他们疼呢?”

隼大道:“林樵鹭是诸暨派掌门林承翰的独子,如果不算林承翰外边那二十三个不中用私生子,他是独一无二。”

隼二道:“楚二顺是磐安派掌门楚大顺的亲弟弟,据说这楚大顺爱弟如命,他弟弟磕破点油皮就哭天喊地的受不了,杀了楚二顺,能疼死他。”

隼大道:“林樵鹭已经拿了诸暨派象征掌门身份的传承牌,只等百年之后,林承翰进入镜空秘境修炼,就将掌门之位传给他。”

“难以定夺。”谢芷食指撑着下巴苦恼道。

“不如给我看看这几日他们都干了什么。”谢芷道。

隼大“是”了一声,掏出一面溯源镜,镜中弥漫着一片白蒙蒙的雾气。

雾气里,一行十几个人正骑着高头大马,拉着一辆马车,摇摇晃晃的从远处走来。

为首的年轻人浑身缀满法宝,胯/下骑着一匹身体肥润的大马,此马身高八尺,遍体黄毛,马头上有一簇圆如满月的白点,赫然是一匹世间顶罕见的黄骠透骨龙马。

相传林家的祖先,修道之前曾是人间的帝王皇族,先祖打天下时,胯/下就骑着这匹黄骠马,后来黄骠马在战场上护主而战死。帝王为了表彰其拼死护主的卓越功勋,将它飞蹄踏碎敌人骨的情形刻于石屏上。百年过去,皇族覆灭,林家修道的一脉后人从山里出来,带走许多皇族留下的稀世珍宝,其中就有这面刻着黄骠马的石屏。

石屏存放在诸暨派的珍宝阁里,忽有一日,路过的弟子听到珍宝阁里马声嘶鸣,马蹄声踢踏,一匹威武雄壮的大黄马踏破窗户腾空而出,踢伤了诸暨派众多弟子,后被林承瀚出手驯服,众人才知这石马和众多奇珍异宝存放在一起,日久天长吸收精华灵气,重塑了躯体和灵魂,成为一匹颇有道行的神马。

再说镜中这几人,为首骑黄骠马的年轻人便是诸暨少主林樵鹭,只见他不知因何事而得意洋洋,嘴角挂着邪魅的笑容,将脑袋高高扬起,随着黄骠马迈步的节奏一摇一晃。

此等嘴脸十分讨打,可偏偏总能在修真界掀起一股被世家子弟效仿追捧的潮流,毕竟诸暨少主这个身份,就已经让人炫目的看不到此人的本质了。

谢芷嘴唇动了动,仿佛喃喃了一句什么脏话,心里的杀意向林樵鹭偏了偏。

与林樵鹭一路的是流光门门主杜莫光,此人在诸暨十二门门主中修为最低,却最受林承瀚父子宠爱,靠的就是一套炉火纯青的溜须拍马功夫。

只见他一副出尘逸世的打扮,留着一把仙风道骨的长须,动作却很是跳脱,在马上做了一个仙鹤亮翅的动作,道:

“刚才少主就是这样一个亮相,将那正欲对平民行凶的七百年道行的黑熊精吓得胆汁逆流,然后少主唤出星卢剑直刺过去,黑熊精忙凝聚全身的功力设下屏障,却见星卢剑丝毫不受影响,擦着熊毛堪堪掠过……毕竟这九百年道行的黑熊精世间少见,少主深谋远虑,若是能完整的将熊皮留下来,回去献给掌门,定能讨得他老人家欢心。”

林樵鹭听得哈哈大笑,道:“继续讲继续讲,刚才本少主真的这么英明神武么。”

“少主自然是英明神武!此时少主心道,若想活剥这一千五百年道行的黑熊精,只有智取,电光火石间,您便想出一个绝妙的好主意,接着,少主祭出这世间独一无二的至尊法宝吞星钵,大喝一声,孽畜,休得害人……”

杜莫光将那时林樵鹭大战黑熊精的场景细细的、添油加醋的描述一遍,林樵鹭听的意犹未尽,赞道:“你真是我肚子里的一条好蛔虫啊!”

身后的马车里忽然传出一声脆生生的冷笑声。

林樵鹭问道:“你笑什么?”

马车里年轻娇俏的女声道:“我原本以为修仙之人多么高洁睿智,原来也不缺狗腿子和二傻子。”

林樵鹭皱了一下眉,想要反驳,却觉得和一个普通的凡人姑娘计较口舌,有失身份。

可那马车里的人却不在乎这些,噼里啪啦倒豆子似的道:

“那黑熊精我们已经盯了大半年,今天就是收网之日,谁知道哪里来的一位大人,抢走已踏入网中的猎物不说,竟还要我们感恩戴德,三跪九拜叩谢大人的救命之恩。我族世代捕猎为生,对这山上的野兽比自己被窝里都熟悉,区区一只三百年道行的黑熊精,自有办法拿下它。”

“大人,你若是想要一只一千五百年的熊皮孝敬父亲,那就大显神威,用那什么剑啊钵的自己去猎一只,何必以小充大,以次充好。”

林樵鹭被说的脸上挂不住,怒喝一声,拔剑回身一劈,马车顿时被劈成两半,仿佛剥花生似的,把里面伶牙俐齿的娇俏少女露出来。

他原本以为这一发作能把少女吓住,没想到少女脸上的笑容更加不屑,道:

“先前大人说我是世间罕有的水灵根,不如现在就帮我开了灵智,我好帮大人降降这满头满脑的怒火,要是大人看我实在恼火,把我放回家去,那就更妙了,想我爹爹和族长现在已经回过味儿来,这世间哪儿有抢了别人猎物,还强迫别人把女儿给出去当谢礼的道理,就算你是大人也不行。”

这时杜莫光摸了一把胡须,不紧不慢道:“姑娘勿要再说这回不回的丧气话,凡间有句俗语: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你现在回去,你父母族人未必肯要你。更何况能被我们少主看上是莫大的荣幸,凡人不知道,这不怪你,在修真界,我们少主可是……”

杜莫光看向林樵鹭,此时话没有说完,眼神中的赞美崇拜欣赏等情绪就已经层层递进展现的淋漓尽致,这让林樵鹭十分受用。

“……你跟了我们少主,自此以后长生不老荣华富贵享之不尽,将来少不了还能荫蔽族人。”

少女眉间凝结了怒气,斥道:“我就知道你们不是真心要收我作弟子,说我是上等的水灵根也是假的!掳我回去当小妾?呵!我这种猎户人家的女儿,怕是上不了大人的台面,那便是暖床丫头了。”

林樵鹭倨傲道:“知道就好,知道有多少女修想做本少主的暖床丫头吗?要不是看你这小丫头天赋异禀……”他的目光毫不避讳的在少女丰满的胸前溜了一圈,心中仍是激荡,一摆手道:“禁言禁言,真是吵死了,今晚就办了你。”

杜莫光笑眯眯的下了禁言术,少女立时失了声,瞪着前面高头大马上的二人,眼中喷出两簇愤怒的火苗——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少女急的直咬牙,心里一时恨这两个贼人仗势欺人,一时又怨父亲和族长意志不坚,鬼迷了心窍把自己送上贼船,也恨自己性格软善,当初就应该拿了猎刀将他们赶出村子,纵他修为再高,怎又可能对无辜的平民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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