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偷牛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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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www.tpsge.info</b> 在下面县里的偏远山区,有个叫三棵树的村子,这个村子是国家级贫困县下面的一个自然村,村里人口不多,山地居多。

春耕之时,村民李继财家里的土地一直找不到大牲口耕地,只能靠人力一镐一镐的翻地,急的他团团转。

一天他去县里办事,回来时路过隔壁村,发现一头壮实的黄牛正在牛栏里饮水吃草料,他眼前一亮,自己家地里还有好多地没耕,见四周无人,便打起了黄牛的主意。他打算将黄牛牵回去给自己家耕地,等耕完土地后再送回来。

此时正值正午,路上没人,村里人都在家吃饭,睡午觉。李继财性格淳朴,没干过偷鸡摸狗的事,进行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为了不误农时,最终他还是将牛牵出牛栏,顺着公路将牛牵回了家。

回家后,他立即驱赶黄牛耕地。次日耕至下午五时许,被牛主人宋某带人找到,随即将李继财扭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盗窃罪将他关押,随后检察院批捕,案卷移送到了法院。

之前谢友和已经去看守所会见过李继财了,方轶看的就是谢律师做的案情记录和去法院调取的案卷。

“怎么样,这个案子你怎么看?”谢友和坐下后,低声道:“一会儿吃完午饭,咱们碰碰这案子。正好小梅和小周也想接触下诉讼业务,中午没事可以让他们也听听。”

“好。”方轶点头道。

正午的阳光透过玻璃窗倾泻而下,洒满小会议室,谢友和依旧端着大茶杯,不紧不慢的喝着茶水。梅小婷坐在会议桌旁,右手的五根手指熟练的转着铅笔,面前的桌上放着团队配发的记录本。

可能是最近顾老大要文件比较急,加班比较多,吃过午饭后周云渊有些慵懒,一个劲儿的打哈欠,眼中满是泪花,坐在椅子上时不时的看一眼前方的大屏幕。

调试好投影仪后,方轶清了清嗓子:“今天跟大家分享的这个案子是前段时间谢律师签的刑事案子。

事情的起因是一个叫李继财的村民偷偷将邻村路边圈养的黄牛牵回家……”方轶介绍完案情后,看向谢律师。

“这个案子案情比较简单,当时是我谈的,李继财的媳妇来签的委托手续,收了一万元律师费。

方律师你先说说你的想法,然后咱们再讨论。”谢友和放下大茶杯道。

“好。我个人认为,李继财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最高人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第一条之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虽然上述司法解释随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零一三年四月四日实施)的实施而废止,但是该解释对于盗窃罪的描述是值得借鉴的。

由此可知,所谓盗窃罪,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符合上述要件,则构成盗窃罪。

根据调取的案卷和谢律师的会见记录,李继财偷偷牵走黄牛的目的是为了耕种自家的土地,待土地耕完后,再偷偷送回黄牛,并非是为了非法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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