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游学天下 第232章 渤海王刘悝涉谋反(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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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的父亲是蠡吾侯刘翼,刘翼死时就将爵位传给了刘志,之后刘志又将蠡吾侯的爵位封给了自己的弟弟刘悝。

而这时渤海王刘鸿去世,刘鸿就是汉质帝的父亲,他只有刘缵一个儿子,他死之后渤海国相当于废除了。

于是刘志就把自己的弟弟刘悝封为渤海王,让他继承刘鸿的产业,以延续刘鸿一脉,对刘鸿一脉祭祀。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刘志对自己的弟弟刘悝还是非常照顾的。但这个刘悝并不是一个省油的灯,上下钻营,拉党结派,成天跟一些地痞流氓混在一起,于是北军中候史弼就给汉桓帝刘志上了封密信,讲了刘悝的问题。

信中是这样写的:“我听说帝王对于亲戚,虽属至亲,也要用威势相示,虽位居尊贵,也要用法度相禁。这样,和睦之道兴,骨肉的恩情舒畅。从前周襄王放纵他弟弟甘昭公,孝景皇帝任梁孝王骄傲自大,这两个弟弟都由于宠爱,最终导致悖乱,周有流亡之祸,汉有袁盎遭刺杀之变。我听说渤海王悝,凭借自己是皇上的至亲,依靠皇上的偏爱,失去了奉侍皇上的大节,有不遵守法制傲慢之心,在外聚集一些剽悍不法之徒,在内饮酒作乐,没有节制,出入无常,与他在一起的人,都是一些言行不一致的人,有的是家庭里不要了的败家子,有的是朝廷里放逐的臣子,一定要发生羊胜劝梁孝王求汉嗣,伍被劝淮南王谋反的变乱。州司对他不敢弹劾纠察,傅相不能尽匡辅的责任。皇上深于手足之情,不忍阻止他,恐怕这样发展下去,危害更大。请把我的奏章公布,晓示百官,使我能够在朝廷明说他的过失,然后皇上下诏公卿平处其法。法决罪定,然后皇上下不忍加刑之诏命,我还固持己见,再少加处罚。这样,圣朝没有损骨肉之亲,勃海仍享封国之庆。否则,怕大狱一兴,使者相望于路,就不可挽救了。我的职务是掌管禁兵,防备发生非常事变,知道藩国的情形,这是干犯至戚,罪不容诛。心中不胜愤慨,冒着死罪报告皇上。”这个北军中候的职位不简单,在汉朝时候,北军是西汉王朝的主力部队,因驻守在京师未央宫以北而得名。

北军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京师长安以及周围三辅地区的防卫工作。之前统帅北军的就是在刘秀眼里特别风光的执金吾,后来到东汉就用北军中侯来统帅北军。

由于北军是最重要的一支部队,关系皇家安全,所以这个北军中侯也可以讲跟皇帝的信任程度是不一般的。

所以这个史弼才会给汉桓帝上密信,说刘悝有问题,建议刘志赶紧采取一些措施,不要让刘悝把事情搞大。

在事情没有搞大之前处理,一方面让刘悝悬崖勒马,给与小小惩戒,防止事情到无可挽回局面,而对外也可以表现王朝的圣明。

但刘志因骨肉至亲,不忍让有司查办刘悝,于是就没有理会史弼的这封密信。

最终在延熹八年,渤海王刘悝因傲慢僭上,酗酒荒淫,出入无常,聚集朝中斥罢的官吏及剽悍不法之徒,图谋造反,被人揭发。

汉桓帝看在手足情分上,只是将刘悝贬为廮陶王,封地小了很多,没有给与任何法律处罚。

刘悝不甘心,他向中常侍王甫许诺:你替我在我哥面前美言美言,只要我恢复渤海王,我就送你五千万钱。

有这好事王甫哪能错过,于是小话不断,终于在汉桓帝驾崩前,遗令复刘悝为渤海王。

按理来说,王甫做到了刘悝就该兑现诺言,可这家伙却反悔了。因种种事迹,百官公卿也不是很待见这位渤海王,所以他被王甫诬陷时,也没人替他向天子求情。

一是看不惯他的为人,二是不想得罪中常侍王甫等人。让这位渤海王吃吃苦头也好,他们也不相信天子刘宏会下狠手真正处死刘悝。

但是他们还是低估了刘宏的魄力,这并不是他作为帝王的无情,而是刘悝做的两件事,触碰了他的底线。

第一件事是在建宁元年,刘宏登基时,民间就流传着刘悝不满哥哥刘志没有传位给自己,想去抢夺征刘宏进京的诏书。

第二件事情就是刘悝的正妃宋氏乃是宋皇后的姑母。东汉一朝外戚代替皇权,所有皇帝的婚姻,都是皇族与豪门士族集团的利益交换模式。

从光武帝刘秀起,皇帝们的后宫女人,大多跑不出梁氏、窦氏、马氏、阴氏、宋氏等几大家族,这几大家族之间的婚姻,也是

“内部交流”,由此形成强大的利益网。汉桓帝上台是梁氏家族的意志,汉灵帝上台是窦氏家族的意志,这种情况也贯穿东汉始末。

所以,东汉皇权是相当地孱弱。梁冀的嚣张跋扈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天子刘宏也不想自己的后代落个质帝的下场。

偏偏这时中常侍郑飒和中黄门董腾多次与刘悝交往通好,别说天子刘宏,就是普通人不多想也怪了。

按照汉廷律法,朝廷官员不得与地方藩王有来往人情,刘悝此番做法又犯了刘宏的大忌。

因此刘宏也想借王甫的手,除去渤海王刘悝这一心头大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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