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一章 总指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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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iv id=center_tip> 次日,子楚在咸阳宫召开了朝会,群臣百官必至。

朝会上讨论了许多事情,其中值得注意的就是吴驹和李斯提出的推行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

早在朝会的前一天,李斯就拿着吴驹草拟的三本律法找过子楚。

其实子楚一开始是拒绝李斯所说的保护版权的。

“小李啊,你是知道的,好钢要用在刀刃上,现在这个时候,将资源放在这件事上,还是有点浪费了啊。”

这是赵某人的原话。

但当他从李斯口中得知两件事时,子楚瞬间就改了主意。

新律法已经拟好了!

并且还是吴驹拟的!

子楚看了一下,哇,质量真的很高,还是现成的,蛮值得搞一搞的。

“嗯,不错不错,稍微改改直接就可以用了,无非就是多建立一个注册商标和专利的机构,依寡人看,完全可以搞!”

于是子楚这边顺利通过了。

至于李斯的上司廷尉焦樵那边,自然也没问题。

对方甚至在看了三本草拟律法后,对吴驹的学术水平大为惊叹,直言对方是法学大家,一向性格沉稳,信奉泰然处之的他,直接放下了手头的工作,去吴府和吴驹讨论了一整个下午的法家学术。

吴驹:法学大家……我怎么不知道我是?

可怜对法家学术一窍不通的吴驹被迫被拉着讨论了一个下午的法家学术,他这个只能算是看过一些法家典籍的小白无奈之下把后世的一些见闻搜肠刮肚的吐了出来,就比如在小破站看的某位法外狂徒的普法视频。

直到太阳落山前结束的时候,吴驹是真的被榨干了,一滴都没有了。

纵然如此,焦樵也被吴驹口中偶然冒出的一些奇思妙想或者新奇的言论狠狠的惊到了。

经此一役,焦樵更加坚信对方是一位深藏不露、返璞归真的法学大佬。

言归正传。

朝会上,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的提议不出意外的通过了,至于管理这三项律法,负责注册商标和专利法的机构则被靠在了廷尉府旗下。

不久后,三样律法被正式编入秦国的法典。

吴驹第一时间给旗下的无拘酒肆、大秦书斋等等公司注册了商标,又给伤寒杂病论、西游记注明了版权,随后又注册了给紫砂壶等等东西注册了各种外观专利。

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的效力相对比较高,但专利法在这个信息技术不发达的时代很难有高效力,更别说现在天下一分为七,秦国的法律可管不到其他六国,所以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技术的发展,相信这三样律法会越来越完善,效力也会越来越高。

这都是后话。

朝会之后,其他朝臣三三两两的相继离开,而吴驹、李斯、嬴励等人却驻足,围成一圈聊着天,不一会蒙毅走过来,带着众人前往了章台宫。

章台宫中,子楚已经在批阅奏章,见众人前来,招了招手示意众人落座。

众人熟门熟路的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一屁股坐了下来。

和前几次一样,今天的会议同样是为了科举制之事。

随着纸张和纸质书籍的热销,“扫盲”行动已经取得了初步成功,子楚心头一片火热,越来越希望科举制能发挥作用。

会议开始。

众人汇报了自己负责的事情,子楚耐心听着,一言不发,直到所有人都说完,子楚这才说道:“很好,看来目前一切顺利!”

他站起身,说道:“寡人决心将科举提上日程,你们当中,谁愿意挂这个帅,总揽科举一切事务?”

众人心中一惊,面上丝毫不动,心底却起了波澜。

挂帅科举,这可是大功一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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