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孤儿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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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王都,A级地下城。

道卿刚从第六十层的蜘蛛丝吊上地面,他是今天最后一个返回大厅的冒险者。此时他疲惫不堪,第六十层的BOSS火焰领主把他打得够呛,平时的话现在他已经到达第七十层了。因为A级地下城不比S级,怪物的强度要逊色一点,但对于高手来说,这一点点的差别可能决定着生与死。

“怎么回事?”他问自己,这些魔物明显要比之前强不少,难道是魔潮将至的缘故?

不对,魔潮不是每三年一次吗?去年才刚刚发生过一次,没有理由这么快啊。

道卿来到大厅的接待窗口,发现周围空无一人,保安不在,办理业务的窗口小姐姐也不在。

奇怪。

按理说每次出入都需要进行登记,这样做的目的是记录冒险者的行踪,方便警方调档。

是的,在整个人界,违法犯罪的冒险者不在少数,他们拥有平常人没有的魔法和力量,对社会的稳定始终是潜在的威胁。

一旦记录在案的冒险者出事,首先负责的便是协会这边,然后才经由警方接手。有时犯罪的冒险者强度过高,协会会专门安排高等级冒险者辅助警方,将其捉拿归案。

道卿想过当一名警察,从小他就在教堂长大,和小伙伴们经常玩警察抓小偷的游戏。不过扮演警察的总是小皇帝,他喜欢一个人捉很多小偷的感觉。只有小皇帝不在的时候,道卿才能当一回警察,但是他捉小偷的本事比小皇帝高明不少,小伙伴们评价他是正义的化身。

直到成年以后,道卿在师父余掌门的带领下成为一名道门弟子,以天下苍生为己任。

但那都是过去了,现在的有关部门只是另一种教育的形式,异族禁止人族开私塾,但不敢插手有关部门的事务,他们似乎对夫子生前留在人界的东西有所忌惮。

只是,现在的有关部门,真的是有关部门吗?

要什么没什么,百人之中培养出一名合格的冒险者都是难事,更何况像道卿这样的精英。

如今,师父余掌门已经到了退休的年纪,他老人家准备将掌门人的位置传承给道卿,这是项庄严的使命,道卿觉得自己担负不起,他只想纵情山野,做个悠闲的隐士。

昔日的小伙伴早就不在了,小时候的梦想都是空谈,放到现实,谁能拯救苍生?又从哪里开始做起?

老百姓是安居乐业,可安居乐业的前提是放下自尊,在异族面前卑躬屈膝,混得好的家中能有几个余粮,混得不好就是做牛做马,给人当狗腿子。

天下的百姓已经习惯了这样低人一等的生活,习惯了那些从殖民地出来的异族对他们指手画脚,只有低声下气,不得罪他们,照样能活得好好的。

再者,异族中也并不全是那些反派恶霸,也有不少热心肠的好人。

比如上次做慈善的时候道卿就碰到过一位和他志同道合的异族,他是一名半人马兽,别人都叫他“马男”。道卿问他的名字是什么,他说他叫“马**”,将来的梦想是成为一个企业家,最喜欢的动物是企鹅。

“这么巧,我最喜欢的动物是河马。”

看呐,做慈善多好啊,为社会做贡献,还能结交这么有趣的朋友。

一提到慈善,道卿又想起那座生他养他的孤儿院。

时候不早了,回去早点休息吧。

顺道看看小红小绿他们。

砰砰!

“有人吗?”来到教堂,道卿敲门。

但是半天没有人回应,可能是深更半夜的缘故吧。

他刚准备转身,那扇虚掩的大门就自己打开了。

“没锁?”道卿充满疑惑地走了进去,眼前一片漆黑,但丝毫不影响他前进的步伐,因为这条路太过于熟悉,闭着眼也能走。

平时这时候,教堂的修女应该在给孩子们看童话书吧,孩子们托腮卧在床头,听修女姐姐一字一句念给他们听。

咚,咚咚。

空气中回荡着道卿的脚步声,整个教堂过于安静,安静得有些可怕。

来到里侧的房间,头顶上的彩绘玻璃射出红色的月光,将地面染得血红。

“大哥,是大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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