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去他酒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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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光彦大岑湘五岁。

从岑湘记事起,黎光彦在他们那片贫民区名号一直响当当。

街坊邻居都说,黎光彦是个狠茬,是匹野狼,以后要么蹲牢房,要么当霸王。

岑湘小时候不懂这话什么意思,问父亲,父亲说,这是夸你光彦哥哥呢,夸他有胆识。

母亲拿着锅铲冲父亲一挥,凶巴巴吼岑湘:“离那个滚刀肉远点,以后吃你不吐骨头!”

很长一段时间,岑湘以为母亲只是吓唬她。

她把母亲的话抛到九霄云外,满心满眼都是黎光彦。

爱着黎光彦的日子,每一天都像梦一样。

飘渺,遥远,不真实。

直到十八岁,被黎光彦折腾得半死,梦才碎,她才醒。

如今二十四岁的岑湘,站在路边,冰天雪地之间,回想从前,恍如隔世。

岑湘早早去了半岛酒店。

黎光彦住的是总统套房。

岑湘以前听同事说过,这里的总统套房十几万一晚。

她站在这间豪华气派的套房里,透过落地窗,望着夜晚灯火璀璨的北市。

忽然觉得,自己再怎么努力,在这座繁华的都市里,也不过是只蝼蚁。

二哥给她打了好些电话和视频。

岑湘都没有接。

过了一会儿,二哥发微信问她在哪,她回了句“放心”就关机了。

一直等到晚上十一点四十,黎光彦才回来。

醉醺醺的,浑身酒气。

他被助理扶进来,助理看见屋里有个大活人,先是一愣,随即想起什么,冲岑湘笑了笑,打招呼:“岑小姐,您好。”

助理把黎光彦扶上床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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