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 一些规则(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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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刀城中,不管是对高同虎出手,最后的结果只会是必死无疑,而且,这还会连累到他的家人。

高蓬明沉默的同时,脑中过着许多人的信息,这些人都有那么一点点的可能,会对他的儿子出手。

“贴出一张告示,知道杀我儿子的人,来高府可以领取一万两黄金!”

没有任何信息的情况下,高蓬明只能采用最简单粗暴的一种方式,这也是非常有效的方式。

一万两黄金这可是能买好几十条人命,甚至是好几百条,上千条人命。

这个世界,可没有提倡生命无价,每一个人的性命都是有价格,只是多与少的区别。

一万两黄金的巨大赏额,肯定能吸收不少百姓来高府获取这一份巨款。

“是,高大人!”

士兵队长带着他的人下去办事。

一万两黄金,别说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就连他这个问鼎境武者,都心动的不得了。

这些黄金到手,足够他购买不少修炼资源,用来提升自己的实力。

高蓬明看着一队士兵离开,他脸上的表情终于出现了变化,变得非常恐怖,犹如一只充满野性的野兽。

敢杀他儿子的人,他一定不会让他轻易的死去,他会狠狠的折磨这个人,让这个人生不如死!

折磨至死后,再将这个人的身体剁成万段,拿去喂狗。

天刀城官家势力,为夏国皇室办事情,效率非常非常的慢,为高蓬明办事,速度可以用飞起来形容。

没有多久,告示就贴了出来。

目睹高同虎死亡的百姓,可以来报出是谁杀了高同虎,来获得一万两黄金的奖赏。

一名三十来岁的男子见到这一张告示,立马往高府的方向赶,生怕晚一点,一万两黄金就会落到别人的手中。

他记得那个杀高同虎的年轻人说过,他一点也不怕高蓬明,所以通风报信什么的,对他而言是一点压力也没有。

他想,此时此刻与他差不多想法的人肯定不少,如果去晚一点,就会被人捷足先登,那么他就捞不到一点点好处。

如果这种做法被人嫌弃的话,他还可以拿着一万两黄金,到别的地方去生存。

到一个谁也不认识他的地方……只要有钱,到哪里不是生活呢?

三十来岁的男子一边跑着一边想着,有了这一万两黄金,以后的生活肯定美滋滋。

来到高府,三十来岁的男子说明自己的来意,门口的护卫闻言,没有拦他,直接让他进去。

看来,他是第一个到高府的。

“说吧,是谁杀了我儿子?”高蓬明看着三十来岁的男子,脸上没有一丝表情的开口问道。

“是女妖人杀了你儿子,女妖人旁边还有一个年轻男子,看起来二十岁的左右…对了!女妖人有狐妖的尾巴和狐妖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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