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Tara(三更)(2 / 2)

加入书签

这俩人儿抱着哭,一瞬间搞得李知恩只感觉一个头两个大,赶紧哄吧!

林一这边,一边做饭一边也在想Tara的事儿。

根据原身的记忆,林一了解到,Tara的事件远没有现在表现的那么简单。

那狗屁排挤事件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事儿,她们本质上就是被报复了,因为12年她们的老板支持错了人,两次!

反复横跳,最后还站错队了,能不被报复吗?

Tara当年因为人气高,粉丝多,所以被她们大老板当成了帮盟友的提升支持度的工具。

事情尘埃落定之后,大老板有一些势力,一时半会儿不会出事儿,可Tara那几个工具人,只是几个爱豆罢了,自然就成了最先被报复的对象。

这件事在社会高层不是什么秘辛,当初在林家就只是一个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对于普通人来说,其实多看看新闻也能分析出来。

到那又怎么样?有谁愿意为了几个爱豆去得罪上面那些人呢?

诶!以前没有,现在有了!

林一就愿意。

当然,除了正义感爆发之外,他也有他的目的。

他要接手金石集团,就得挣钱,让林贤浩看到他的能力。

可光靠写剧本能挣多少钱?这次的《月之酒店》就算是收视率爆表,他最多也只能挣40亿韩币,还是税前。

40亿韩币,对于穿越之前的林一来说确实是一笔巨巨款,可对于一家财阀来说,别说40亿韩币,就算是400亿韩币,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剧本只能帮他捞到第一桶金,真想挣钱,还是得创业,开公司。

开什么公司呢?

目前来说,林一的最佳选项就是开一家娱乐公司。

本身编剧就是娱乐圈的一员,将来他开一家娱乐公司也说的通,不会引起他那俩“哥哥”的注意。

甚至,以原身的品性来说,林家老大跟老二只会觉得林一开娱乐公司是为了方便睡女人。

等娱乐公司发展起来了,他有本钱了,也有你定的根基了,就可以考虑进军别的行业了。

可开娱乐公司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开起来的,就算他有钱了,也得有资源才行,其他的资源还好说,艺人不可能凭空冒出来吧?

自己培养艺人的话,那得等到猴年马月去?

Tara简直就是老天爷给他准备的艺人。

她们老板不敢得罪的人,林一敢,她们老板不能帮她们平反,林一能。

最重要的是,人气大跌的Tara现在根本不值钱,可她们作为女团的黄金时期又没有过去,林一只要花点钱把她们买过来,再帮她们平反。

然后就可以着手捞钱了。

不过还是有问题。问题就是,他想买,人家也得卖才行啊……

“卖吗?”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