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看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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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iv id=center_tip> 林晖赶紧催促在一边的史密斯,生怕对方坐地起价。

在他们国内这种事情就经常发生,只要供不应足就会涨价,哪怕是天王老子都要按着市场的行情走,根本不会说你是说说家的朋友,能不能优惠点。

在国内根本是不吃这一套的,认识的人反而会越要的价格高,这叫做杀熟,不认识的反而想拉一个回头客。

林晖一想这里的时候,就怕对方有什么变动。。

何况这价位对于林晖来说已经是非常合适了,当初他想的时候是1500左右拿下,没有想到史密斯直接搞到了1100,足足又给他便宜了好几百了。

人么,要知足,毕竟这个手镯是建华第一眼看上的,他看到建华看着手镯的眼神,那叫一个依依不舍。

现在1100已经能卖给他们,有什么可犹豫的,林晖立刻当即拍板定了!

“哦,行,我马上让包了起来。”

史密斯先是一愣,然后对着店员说道,他实在是没有想到林晖他们会这么痛快的答应,这是让他没有想到的。

史密斯以为不得再思考下,再搞搞价之类的,在他说完的时候,林晖当即就定了,他都没有反应过来。

钱刚才林晖已经和他讲过了,要从他的代言费里垫付。

这没有多少钱,并且史密斯认为这个主他是可以做的。

在林晖说完后他立刻对着店员讲到“好的,那你包起来吧!”

店员对着他说道:我们真的是没有卖过如此便宜的价位,看在你是酒店经理的份上,才给你的,如果以后有客人,你可以要照顾我们店,给我多介绍几个顾客。

史密斯微微笑着点头。

林晖听着史密斯和店员一通的乱讲,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直到店员拿出一个非常精致的小盒子将镯子包了起来,并递到史密斯手里。

看来这是已经成交了!那就好,这下建华就可以送给文雅礼物了,这个手镯不能说是价值昂贵吧,但也是一件非常贵重的礼物。

“林晖”建华扭扭捏捏的喊着林晖的名字,现在已经无法阻止林晖去买这个手镯,毕竟史密斯已经将钱付了。

并将这个手镯转交到他的手里,建华手里拿着这个手镯五味杂瓶。

继续说道“我上次借你的钱还没有还,这次要需要你帮我买。我觉得我实在是太.....”

建华没有继续往下说,他实在是太无能了,买个礼物还需要林晖帮他买。

林晖知道建华也是堂堂男子汉,一个大男人花他的钱自尊心或多或少有些不舒服,林晖能理解。

立刻对着建华说道:“建华,你看你从我来到这里参加世乒赛你就在我身边一直忙前忙后,你还在地下室帮了我,如果没有你,我怎么能站在这这里,再说了我回报你不是理所应当的么。”

林晖看着建华死死的抓着包装精致的礼物盒子,林晖忽然想到了什么,继续对着建华说道“还有,你可千万不要说这是我花钱给你买的,要是你在文雅面前说漏嘴我可是不负责,你一定要说是你劳动付出自己花钱买的,明白吗?!”

林晖说的话,建华一直不漏的听在心里,此刻他不知道该说什么,而且林晖把所有的事情都为他想好了。

有个这样的好兄弟真好!

建华缓缓的抬头喊出“林晖!”

这两个喊的如此的深情!

如此的有磁性!

林晖突然感觉有些不太自在,平日里不是他损建华,就是建华在损他的路上。

建华突然这样神情的看着他,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之后林晖结结巴巴的说道“建华,你能不能不要这样扇情,再说了我都和你说过了,我是你老大,你是我小弟,老大帮助小弟不是应该的么?!”

林晖的话刚说出口,建华噗嗤的笑了一声。

“你笑什么?难道我说的不对吗?!”

“对,你是我老大!谢谢你老大!”

建华对于林晖的如此的照顾非常的感谢,他做梦也没有想到有一天会交到林晖这样的朋友。

但是老天还是卷顾他,让他有的身边出现了林晖这样的朋友!

“看,你是不是又开始客气了!你有了这个镯子,我有了这个旗袍,这事情我们都办妥了,我们可以回去交差了!逛街可是真累,也不知道那些个女生一天天逛街还不知疲倦,真是非常佩服他们!”

林晖此刻的脚底开始发酸,他真是没有想到就逛了没有多长时间怎么会这么累,比他打球还要累。

但是一想到他自己手里的旗袍,李渔穿上旗袍的样子一定会非常的迷人,想立刻马上回去让李渔看看,并且他也非常希望能看到李渔美丽的样子。他不由的加快了脚底的步伐!

“林晖,你走这么快干嘛,你刚才还在喊累,这会回倒是挺有精神的,是不是想回去在李渔面前炫耀自己的功劳!”

林晖虽然走在前面,他可是听的真真的,建华说他是在炫耀,但是炫耀也是他凭着本事得来的,不偷不抢。

他的脚步慢了下来,在建华走进他的时候,他反驳的说道“那有,我就是想赶紧回去看看李渔穿上合不合身。”

“好吧!这话我信,我也想看看李渔穿上镇店之宝的样子!”

“李渔是我女朋友,你看什么看!真是的!”

“可是李渔是我的朋友啊!我看看怎么了?真是的!”

林晖和建华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

史密斯走在他们的后面,看着两人之间的拌嘴很是羡慕,眼里流露出对这种友情的奢望,在他们的国家连亲情都如此的澹,那有这么浓厚的友情。

一到十八岁后,就要远离自己的家庭到外面去创业,他记得他刚满十八岁的时候就已经远离了他的家庭,不过他的家庭在他未满十八岁的时候让他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在这样的家庭里,有非常环境让他去学习。

到现在他才有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这远远还是不够的,他需要更加努力才能让自己的家人过的非常好。

史密斯想到家人的时候,他已经和他的妹妹很长时间没有和她联系了,上次还是在电话中简单的聊了两句后就快速的挂了电话。

也不知道他的妹妹,爸爸妈妈过的怎么样,忽然间他非常想念自己的家人,这个星期他应该抽出时间去看看他的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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