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轻徭薄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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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iv id=center_tip> 且不说,万历、天启、崇祯三朝,加征三饷,尤其是辽饷,贯穿三朝,成了惯例。

而辽饷有多少?最多时不过九厘。

一两等于十钱,一钱等于十分,一分等于十厘。

换句话说,一两白银等于一千厘。

明朝涉及最大的辽饷,其实不过是每亩多加了九文钱罢了,换成粮食不过数斤。

但要知道,张居正时期的一条鞭法,早已将所有的赋役完全合并在一起,全国农夫也就只有一种税。

而辽饷的征派,是朝廷自己打自己脸,失信于民,自然而然一开始就歪了。

征税而不反腐,则让加派沦为贪官所用,百姓被鱼肉,再加上天灾人祸,造反也就不稀奇了。

幕府时代则塑定了新规,土地的上中下之分,不再是按地亩来划土地的肥劣,而是按照省来划定。

迁都北京后,户部塑造新规,将天下省份定为三等。

一等每亩纳钱三分,二等两分,三等一分。

第三等每亩只纳十文钱。

以湖广二省、江南三省、广东、浙江、山东、河南、河北、四川等十一省为腹心省份,平原较多,故为第一等,纳银三分(三十文)。

二等为中等之地,如福建、山西、陕西、顺天府寥寥数地,纳银两分。

而第三等为贫瘠之省,则是广西、云南、贵州、甘肃、绥远五省,朝廷最大的希望就是他们能自给自足。

纳银一分,十文钱,看上去也是个大负担。

相较于洪武时期的三十税一,已经算是数倍了。

虽然说不计土地肥瘦,只按照接身份来征税,有些太冷血,但考虑到此时的行政效率,程序越复杂,越容易给人钻空子。

傻瓜式的方法最合适不过。

除了税率外,与前朝最大不同在于,绍武朝廷彻底甩开了祖制。

没有了祖制的包袱,就能甩开膀子对于所有土地进行征税。

没错,朱元璋心疼百姓赋税重,所以规定全国赋税额度不变,每年只征三千万左右。

例如,某府规定赋税一百万石,当时有十万人承担,而过了两百多年后,人口土地增加数倍,赋税平摊下反而更低了。

而这就形成了财政危机,时境过迁,面对的状况不同,开支自然就不同。

而如今,在幕府然后行使在江南,再扩充到北方后,朝廷不再管什么祖制,对于所有的土地进行征税。

如此一来,就和历史上的满清一样,赋税大增。

保守估计,如果南北同时缴税,朝廷光是田赋,就能征收三千万块银圆。

加上商税,突破四千万只是等闲。

这还是免除三饷的结果。

“丁赋合一后,又修养生息了三载,即使亩征三分,百姓也能承受住。”

赵舒轻声说出了一个不怎么合乎规矩的话,但却是实情。

“只消整顿官场,这等赋税,便不足为患。”

“朝廷正在征战,不宜出乱,过一阵再说吧。”

皇帝微微摇头,露出无奈之色。

攘外必先安内,国内此时不能乱,有贪官在位,总比什么都没有强。

远处,烈日当头下,数不清的民夫推攘着车马,艰难地向前行进,更是有许多独轮车,板车,也在队伍中占据极大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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