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无罪辩护19(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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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19】

证人提问阶段结束, 越星文退回辩护席坐好。

审判长沉默片刻,朗声道:“提问环节结束,接下来进入双方举证阶段, 首先请公诉人举证,被告人和辩护律师可当庭质疑证据的真实性, 进行确认和辩论。”

庭审时的举证阶段也非常关键,每一个证据都要仔细分析、确认。那些靠违法手段, 如窃听、偷拍等获得的证据, 在法庭上是不受认可的。

公诉方助理把u盘连上电脑,两张图片在屏幕中放大——是死者的伤痕照片以及法医出具的死亡原因鉴定书。一位工作人员将两份纸质证明材料也递交了给法庭。

公诉人紧跟着站起来道:“这是案发现场的照片和死因鉴定证明材料。经法医鉴定,死者身上没有其他外伤,死前也没有被性-侵的痕迹, 心脏部位的伤口只有一处,经过伤口分析建模绘制出来的凶器, 跟现场缴获的水果刀完全一致。”

助理将无菌塑料袋密封起来的凶器提交给了法庭。

公诉人继续说:“水果刀上的血迹属于死者谢湘琴, 刀柄上有且只有被告人朱小婷一个人的指纹,这是凶器上的血迹基因鉴定、以及指纹鉴定的结果。”

大屏幕中同时放出了两张鉴定书的照片。

审判长点了点头, 道:“被告人和辩护律师, 对该证据是否认可?”

朱小婷无助地看向蓝亚蓉和越星文。没想到的是, 越星文和蓝亚蓉低声商量几句, 很干脆地站起来, 目光坦然地看向审判席:“被告方认可凶器相关的物证。”

台下不少观众露出惊讶的表情。

这份物证, 不管是获得途径,还是鉴定结果, 都没有办法否认,他们如果否认的话那就变成了胡搅蛮缠。越星文从另一个角度说道:“但,凶器上只有被告人朱小婷的指纹, 并不代表朱小婷就是凶手。”

公诉人皱眉道:“辩方律师认为,凶手另有其人,没在凶器上留下指纹?”

越星文点头:“是的。如果凶手预谋杀人,筹划已久,凶手完全可以戴一双手套去行凶,那么,凶器上就不会留下指纹。朱小婷的证词也表明,她进入703宿舍的时候,谢湘琴已经倒在血泊之中,她是为了救人,才不小心碰到凶器。”

越星文看向大屏幕,紧跟着道:“麻烦助理播放上一张照片。”

助理将照片退了回去,屏幕中出现法医拍摄的死者伤口的照片和死因鉴定证明,越星文继续说:“朱小婷在沙滩腹泻一整夜,原因是刘加加案的凶手林雪菲在她食物中下泻药,今天上午判决的刘加加案,林雪菲的口供中提到过这一点。请允许我们向法庭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审判长点了头,林蔓萝将打印好的证明材料递交给法庭。

越星文道:“一个整夜腹泻、体重不到100斤的瘦弱女生,持刀时的力气,不足以一刀捅穿人的胸口。朱小婷高中学的文科,大学是翻译,家人、朋友中没有医学相关专业人士,根本不了解人体结构。即便她和死者发生争执,她在腹泻一夜、全身乏力的情况下,拿刀去捅对方,也不可能精确地一刀捅穿心脏大动脉,不在死者身上留下其他伤口。”

公诉人皱眉道:“辩方律师提出的都是假设性推理,并没有实际证据!”

越星文道:“但这份凶器确实存在疑点,仅凭指纹就确认朱小婷是凶手,太过武断。如果现在,我去碰了这把水果刀,留下我的指纹,那么,我也成了凶手?”

公诉人道:“证据当然不止凶器,还有脚印。”

大屏幕中放出脚印鉴定的证明材料:“审判长,这是来自案发现场703宿舍的照片,公安机关经过痕迹采集和鉴定,得出结论,案发现场的脚印属于死者谢湘琴和被告人朱小婷;703宿舍的环境□□采集到四个人的指纹,分别属于谢湘琴、朱小婷、毛玥和李慧娟四位舍友,由于10月26日早晨毛玥、李慧娟都有不在场证明,宿舍内的脚印和指纹,足以确定案发当时,703宿舍只有死者谢湘琴和被告人朱小婷两人,没有发现第三者的痕迹。所以,辩方律师所谓有人杀死谢湘琴、嫁祸给朱小婷的假设是不成立的!”

公诉人展示给大家的除了照片,还有警方鉴定科专业人员出具的书面鉴定证书。

鉴定科的人员经验丰富,加上高科技仪器的帮助,对指纹、脚印的鉴定不可能出现错误——痕迹鉴定,这个证据的说服力极强。

案发现场只有两人,这该怎么解释?

审判长问:“被告人和辩护律师对该证据是否认可?”

蓝亚蓉直接站了起来,果断地说道:“不认可。”

台下旁听席的群众们面面相觑。

蓝亚蓉坦然走到朱小婷身边,微笑着问:“朱小婷,你穿的是多少码的鞋?”

朱小婷说:“37码。”

蓝亚蓉继续问:“你可知道,谢湘琴穿的是多少码的鞋子?”

朱小婷想了一下,确认道:“39码,她的个子比较高,脚也偏大。”

蓝亚蓉看了林蔓萝一眼:“请我方助理提交鞋码相关的证明材料。”

林蔓萝放出的图片中,出现了两双同样款式的凉拖。交叉系带的简洁设计,可以当凉鞋搭配休闲的衣服,也可以日常当拖鞋穿。两双鞋,一双红色、另一双蓝色。

第二张照片中呈现出鞋子的底部,可以看到,两双鞋底的纹路一模一样。

蓝亚蓉道:“这两双鞋是同款不同色,鞋底的纹路都是波浪状,没有任何区别,留下的脚印也不会有任何区别。其中,红色凉鞋属于谢湘琴,而蓝色的这双……”

林蔓萝放出下一张照片。

只见照片里,一个穿着蓝色连衣裙、蓝色凉鞋的女孩,对着镜头灿烂地微笑,脸颊还露出两个可爱的小酒窝。“她”正是不久之前刚让宿管阿姨确认过,曾多次出现在女生宿舍的——男扮女装的季晓辉!

蓝亚蓉回头看向审判长,淡淡说道:“这双鞋属于季晓辉。”

旁听席的群众倒抽一口凉气!

季晓辉,居然买了一双跟谢湘琴一模一样的鞋子?!

蓝亚蓉道:“季晓辉身高175cm,鞋码偏小,可以穿39码的鞋。他有一双跟谢湘琴同款的凉鞋,男扮女装时,也经常穿这双鞋。宿管阿姨刚才也证实,季晓辉曾多次出现在女生宿舍。那么,703宿舍鉴定出来的两个人的脚印,37码鞋子留下的脚印,无疑是朱小婷的,可39码鞋子留下的脚印,真的只是谢湘琴的吗?”

公诉人愣了一下,对于辩方律师查出来的女装大佬同款鞋,他们显然也很震惊。

审判长点了点头,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蓝亚蓉转身看向林蔓萝,让她放出刚才案发现场的照片,道:“谢湘琴死亡时,脚上穿的正是这双凉鞋,季晓辉有一双跟她同款的鞋子,如果季晓辉进入703宿舍,那么,地面上就只会留下同款的脚印。”

“由于宿舍地面铺着石砖,并不像沙滩、雪地,无法通过脚印的深浅来判断体重,光从痕迹来看,两双凉鞋留下的都是39码带波浪纹路的脚印,这脚印并不一定属于谢湘琴!因此,通过脚印来判断案发现场只有谢湘琴和朱小婷两个人,这是不可信的!”

蓝师姐平时笑容亲切,身材娇小,看着不像是师姐,反而像小师妹。但此时,站在法庭上的她,声音清朗有力,目光冷静沉着,摇身一变,顷刻间变成了干练女强人的模样。

她这段口齿伶俐的辩论,说得公诉人眉头越皱越紧,审判长也面露怀疑之色。

审判长问:“公诉方,对辩方律师提交的鞋码相关证据,是否认可?”

公诉人沉默片刻,点了一下头。

这是公诉方第一次对辩方提交的证据点头,显然,他们心里也开始怀疑这起案件!

这是个好兆头。

蓝亚蓉给越星文使了个眼色,坐回去喝水,换星文继续。

公诉方开始提交后续证据:“死者谢湘琴的指甲中发现的皮肤碎片,经基因鉴定,属于朱小婷。案发当日,朱小婷手背有被抓伤的痕迹,跟皮肤组织鉴定的结果相符。”

越星文道:“被告方认可该证据。但请审判长参考朱小婷的证词,她进入703宿舍时谢湘琴已经倒在血泊之中,她上前去救人,谢湘琴出于人类本能的求生渴望去抓她的手,谢湘琴的指甲很长,在抓朱小婷的手的过程中,划伤手背,这很正常。”

他神色平静地看向公诉人,坦然说道:“相反,如果当时朱小婷和谢湘琴起了争执,那么,谢湘琴就不只是抓伤朱小婷的手背这么简单。我想,在坐的各位很多人都见过女生打架,两个女生打起来的时候,会轻轻用指甲去挠对方的手背吗?”

大家这么一听,突然觉得这位年轻律师说得很有道理!两个妹子打架,谁会不痛不痒地去挠对方的手背啊?不是应该直接挠脸、或者干脆撕头发吗?

挠手背,这更像是谢湘琴想要努力抓住对方的手。

那她们就不是在打架!

越星文道:“以谢湘琴的指甲长度,如果两人真的发生争执,严重到朱小婷要拿刀捅死她的程度,谢湘琴不可能坐以待毙,只挠破朱小婷的手背。但事实证明,案发当时,谢湘琴身上没有打架斗殴的痕迹,朱小婷也只是手背轻度被抓伤,这不符合公诉方‘两个女生起了冲突,朱小婷拿刀捅死谢湘琴’的推理前提。因此,谢湘琴指甲中存在的皮肤碎片,并不能证明朱小婷就是凶手,建议法庭不要采纳该证据。”

审判长仔细考虑片刻,道:“皮肤组织的证据,说服力不足,不予采纳。”

检方的证据提交完毕。天平开始渐渐朝着朱小婷的方向倾斜。

越星文继续说:“接下来,我们想向法庭提交一些证据。”

大屏幕中出现几张照片。

第一张图片是季晓辉网络id为□□的购物记录。

越星文朗声说道:“四季如风,这是季晓辉在购物网站注册的id,已经得到他舍友的证实。检索购物记录发现,过去半年中,他除了购买cos动漫服装之外,还买了两套日常女装、女鞋、假发。此外,他还购买过三个动漫手办。”

下一张图片中,这三个手办出现在了谢湘琴的桌上。

越星文微微一顿:“这些价值超过1000元的手办,他全都送给了谢湘琴。”

******

【无罪辩护-20】

在开庭之前,越星文和蓝亚蓉通宵讨论了这次庭审的策略。

越星文经常参加辩论会,思路灵活,蓝亚蓉是法学院的学霸,对庭审环节更加专业,两个人仔细讨论过后,商量出了一个办法——

直接帮朱小婷洗白,非常困难,毕竟检方掌握了大量的人证和物证。那么,怎样才能让审判长相信朱小婷是无辜的呢?

那就是在法庭上找出另一个凶手!

只要另一个凶手的作案动机、证据逻辑、杀死谢湘琴的可能性都超过了朱小婷,那朱小婷的嫌疑自然就会降低,审判长即便是出于“不冤枉无辜”的角度考虑,也不会草率地结案,给朱小婷判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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