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可以找回>第十一章 可以找回(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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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iv id=center_tip></div> “所以呢,我是觉得,您的那颗石头,说不定正是栖息于那高峰之上,与人世间几乎隔离开生活的那位仙人,当时送给您的。只不过因为您贵人多忘事儿,没有将这事儿详细地记住罢了。顺理成章的,这颗石头,也就成为了对于您而言,意义非凡的象征物品了。”

“因为在这石头象征着您,当时攀登上了这座高峰。就算这颗石头,只是那位仙人在山顶之上,很是随便从地上捡起来的一颗,然后也没太讲究,就把它送给您的。它也代表了仙人对您的肯定,我相信正是因为这颗石头的寓意非凡,所以您才会将它看得如此之重。”

“越是年轻越是无畏,可能您当时年纪还不大,就登上了这座高峰,得到了这颗石头。这一带,便随身带了许多年,从来都舍不得让它离身。说不定也正是因为这个,所以您在我的面前,第一次提到这颗石头的时候,您是称它为宝石的。宝石宝石,就是很宝贝的石头。”

“当一个东西跟着人的时间长了,便会有了感情。它已经不仅仅只是一颗石头了,它已经成为了周公子您生命的一部分了。也是因为如此,您对待它便多了一份感性。当然了,说不定它真的是一颗宝石呢,这个是没有谁能够猜得准的。毕竟许多石头,只有将它剖开才知道。”

“不过如果它真的是一颗宝石的话,那您应该也不会舍得将它扔掉吧。这是我的个人观点。或者说周公子您实在是财大气粗,家里坐拥金银珠宝,各种样式十分齐全,富可敌国的那种,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的。刚好今天晚上这个点,天时地利人和,就干脆把它给扔掉算了。”

“就是看着这颗石头很不爽,就是想要把它扔掉,也是完全可以的。毕竟东西是您的,您想扔就扔,想留着就留着,这些事情都是由您自己来决定的。外人是没有资格去插手的。所以既然这颗石头现在已经扔掉了,那就扔掉了吧。只要想开了,就没什么太亏的。”

对于伊笙歌这一长段话,其实周熙泽早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

这种不能插话的交谈方式,总还是让周熙泽觉得膈应,有一些不舒服。

伊笙歌看起来还比周熙泽小了不少,就算是从辈分上来说,这也是挺不礼貌的一种行为。

这种从内而外散发出来的嫌弃,是周熙泽这么长时间以来,最为准备的情绪表达了。

其中最大的逆转,应该是来源于此时此刻,听伊笙歌说着这种他自称什么都不知道的分析。

“不过这世界上虽然没有后悔药,但许许多多的事情,还是有可以回旋的余地。如果您现在被我这么一说,回忆起了关于这颗石头的点点滴滴,甚是后悔和想念,也还是有补救的措施的。加上我听您之前的那番话,这颗石头应该是被您扔在了我合歌药堂前面,那一大片空地上。”

“我相信只要您今天一大早,在日月光交相辉映的时候,站在合歌药堂前的空地上,说不定还是能够找到的。当然有两个前提,一个前提是在这段时间里,并没有其他人路过。就算是有人路过,也没有捡走石头。或者只要这颗石头足够不起眼,又或者是路人根本都懒得去捡。”

“当然了,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前提,还有一个前提是它不是易碎的那种材质。如果是易碎的那种,我可不能保证您还可以找到一些残渣之类的东西。毕竟现在已经是秋天了,秋风如扫落叶一般,还是有可能直接给您吹走的。万事皆有可能,这也只能怪您当时太随意了。”

“还是有许多的事情,是根本无法去逆转的,比如生死,比如轮回。当然了,这就比较深奥了。要是您此时真的挺想要找回这颗石头的话,我还是可以帮您稍稍留意的。不过至于结果怎么样,那就说不清了。还是希望周公子您以后,在做任何决定的时候,先三思再行动。”

伊笙歌的话虽然听起来,并没有刻意地要去责备周熙泽的意思。

但或多或少,还是在吐槽周熙泽自作自受,怪不得别人。

这本来就是周熙泽自己要把石头扔掉的,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

甚至在石头丢了之后,对于伊笙歌的身体突发的那些状况,到底有没有实际上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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